沙龙茶会 | 解决上市与技术转让难题 盛德律所“B村”专场回顾
生物科技企业上市该选择美股、科创板还是港交所?
美国上市的流程及重点是什么?
企业上市后,创始团队如何保持公司的控制权?管理层如何延续?
红筹重组、pre-IPO融资、股权激励有哪些注意点?
近日,在《创新药企香港/美国IPO及技术转让》沙龙上,来自盛德律所的核心生命科学律师团队作客“B村”,为客官们精选最佳上市方案,布局企业的长远发展,解决上市的相关“疑难杂症”。
如果你的企业还在犹豫是否应该走上市这条路,不妨先对比一下上市及不上市各自的理由:
对于生物科技企业,由于研发阶段巨量的资金需求,上市是解决“钱袋子”问题的有效方法。并且资本市场对于创新生物技术企业上市十分欢迎,去年港交所出台新政,今年科创板敞开大门。在选择港股或是科创板上市之时,首先要充分了解两个市场对于生物技术企业上市的相关指标和要求。
如果两者的条件都满足,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两个市场的优劣:
• 未来上市公司的海外发展?
• 创始人的海外资产配置
• 股权激励安排的弹性
• 市场的信心
• H+科创的“两条腿走路”计划
如果企业在考虑是否进行红筹重组时,需要考量以下三个问题:
• 什么时候做重组?
• 有没有VIE问题(基因or干细胞)?
• 是不是要同步考虑家族信托
pre-IPO期间的融资,企业需要注意交割时间有“28天规则”,给予投资人的特殊权利,以及回购权和价格调整机制。员工的企业也是上市企业的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,期权发放的时间(上市前还是上市后?),是否限制性股票权利—— 集中投票权,使用Reserved pool ,以便将来吸引人才。
相比港交所和科创板,美国市场有其独特的优势:
• 对特定的行业,包括生物科技,通常认为有更高的估值,更成熟的投资者群体以及更紧密的分析师覆盖。
• 同股不同权普遍存在。
• 市场成熟,投资者深度偏深,对企业声誉有较大的提升
• 上市审批流程相对简单,披露 相对较少,较不家长
但说对于中国企业来说,美国市场有着几点客观的劣势:
• 地理距离远,时差较大
• 中国企业日后资本市场的活动中心可能不在美国
• 合规成本较高
考虑清楚以上问题,并最终选择美国上市后,即可开始IPO流程。首选选择关键执行方,职责包括:
IPO主要有以下流程
在IPO之后,企业仍然需要需要履行持续披露义务,外国私人发行人可以有较少的报告义务。
在全球化趋势下,跨境技术转让、并购以及资产投资扩展产品平台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手段,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:
• Understand Your Company’s Drivers for the JV, Collaboration Partnership or License
• Align Expectations of JV Partners Early through Key Provisions in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
• Align Expectations of License Partners Early through Key Provisions in Term Sheet
• Avoid Delay Associated with Disparate Values of Contributed Assets
• Understanding the Flo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
• Involve all Relevant Business Units Early
• Be Prepared for HSR or other Antitrust Filings
律所的嘉宾还给予听众几点关于上市公司的小贴士:
• Adopt Document Retention Policy采用文件保留政策
• Adopt Insider Trading Policy采用相关政策以避免内幕交易
• Adopt Code of Ethics/Whistleblower Policy采用道德守则/举报政策
• Adopt FCPA Policy采用FCPA政策
• Establish Investor Relations Group内部建立投资者关系工作组
• Purchase D&O Insurance购买董事高层责任保险
更多嘉宾分享内容,请点击阅读原文,下载嘉宾PPT(提取码:sw5x)
客官们对于企业上市和技术转移还有什么疑问?欢迎在文末留言,小二将咨询相关人士,并有好礼相送哦
本期礼品: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蓝皮书(留言经选用的客官别忘了在微信对话框留下邮箱,以便接收蓝皮书哦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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